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资源整合共享利用效率,实现我市电子政务水平整体跃升,根据省、温州市推进政府大数据平台建设有关文件精神及《中共乐清市委乐清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信息化战略发展信息经济的决定》(乐委发〔2015〕60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就统筹推进政府大数据平台建设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建设目标

以全面深化改革为动力,以体制机制创新为突破口,以浙江政务服务网为依托,以公共数据整合共享开放为切入点,以打造智慧政府、优化发展环境、拓展应用领域、挖掘数据价值、保障数据安全为主线,充分运用互联网、大数据思维和技术,强化电子政务顶层设计和统筹管理,实施全市统一、共建共享的政府数据基础设施平台建设,逐步形成政府数据共享交换体系和共享机制,促进全市人口、法人单位等基础信息数据库建成,助力经济社会转型发展,推动政府治理和公共服务能力现代化。

二、基本原则

(一)基础设施统一化建设。围绕电子政务、智慧城市、信息惠民等信息化建设需求,采取“服务商建设运营、政府购买服务”的模式,由专业云服务商充分整合利用现有基础环境、计算、存储等资源,建设政府大数据平台。全面推行云服务模式,大力整合规模小、效率低、能耗高的分散数据中心,推进市直机关(所有使用财政拨款的部门和单位,下同)充分利用政府大数据平台开展电子政务应用,积极推动各部门新建、存量电子政务系统向云平台集中部署、迁移,除特殊原因外,原则上不再审批独立的部门数据中心和专用网络建设。

(二)数据资源集中化管理。建立健全以政府大数据平台为核心的信息资源归集、共享、开放和安全保障机制,着力推进各部门数据向政府大数据平台集中,统一为市直机关提供共享服务。将电子政务项目管理作为推进数据整合共享的重要抓手,除法律法规明确规定外,对申请立项新建的部门信息系统,凡未明确部门间信息共享需求的,一概不予审批;对在建的部门信息系统,凡不能与其他部门互联共享信息的,一概不得通过验收;凡不支持统一信息共享平台建设、不向统一信息共享平台提供信息的部门信息系统,一概不予审批或者验收。

(三)技术服务社会化保障。按照有利于转变政府职能、降低行政成本、提升服务质量水平和财政资金效益的原则,在确保信息安全的前提下,充分发挥市场机构在信息基础设施建设、信息技术、信息资源整合开发和服务等方面的优势,通过购买服务方式,加强政府与企业合作,为政府大数据平台建设提供保障。探索建立政府信息技术服务外包机制,将电子政务系统日常运行维护工作部分或者全部委托给专业化社会机构,有效解决各部门自身技术力量和技术能力不足的问题。

三、主要任务

(一)实施大数据平台建设。

1.建立基础设施平台云服务。通过向云服务商购买机房环境、计算资源、网络资源、存储资源及支撑软件等基础设施,构建布局合理、规模适度、保障有力、绿色集约的统一政务数据基础设施平台,为市直机关提供按需分配、动态扩展的基础设施保障,实现业务数据实时、多份、异地安全存储,保证快速恢复系统故障造成的数据损失。同时,以市政府现有的中心机房设施为基础,进行“云化”改造,建立自行管理的云计算资源池,为市直机关不宜采用社会化云计算服务的关键性业务系统提供基础设施共享服务。

2.完善网络信息安全保障。进一步规范电子政务内网、外网的建设和管理,优化政务城域网骨干网之间的互联构架,提高网间互联带宽和互联质量。加快电子政务网络改造升级,完成全市电子政务外网备网建设,积极推进部门业务专网和互联网出口整合,按照上级统一部署将部门业务专网合理分类并向电子政务外网或者内网迁移。完善电子政务网络平台的安全防护保障体系,加强对政府数据基础设施平台的信息安全审计和监控,开展重要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测评工作。开展全市统一的用户认证体系,推进网上电子身份认证的规范化和标准化。加快建设覆盖全市的电子政务视联网,实现高清视频大规模实时传输,逐步整合分散的视频数据资源。

(二)开展大数据共享管理。

1.建立政务数据资源共享平台。依托浙江政务服务网建设,全面加强信息资源共享管理,建立全市统一的政府信息资源管理服务系统,梳理市直机关部门和事业单位等公共机构数据资源,厘清数据管理及共享的义务和权利,明确共享的范围边界和使用方式,形成统一规范的政府信息资源目录体系。建立全市统一的数据交换系统,研究制定数据分类、采集、交换、共享等标准,为政务数据资源汇聚、部门间数据共享交换提供安全可靠的传输平台,实现市级重要信息系统通过统一平台进行数据共享和交换。

2.建设政府基础信息数据库。加快推进全市人口、法人单位、自然资源和空间地理、宏观经济等基础信息数据库建设。按照“一数一源、多元采集、共享校核”的原则,依托政府大数据平台,建立完善以公民身份号码为标识的全市人口基础数据库,以法人组织机构代码为标识的机关法人、事业法人、企业法人、社团法人基础信息库,以测绘基础地理信息为主要内容的空间地理基础信息库,实现数据资源汇聚整合,推进各领域信息的实时共享和规范利用,有效提升政府数据的一致性和准确性。

(三)推进大数据创新应用。

1.切实提高决策数据服务水平。围绕市政府决策需要,以建设决策支持电子政务系统为抓手,充分整合各部门现有办公应用和业务系统数据资源,逐步建立支撑领导决策研判的决策数据资源库,提供更加及时高效的信息获取方式,丰富展现形式,为政府决策提供全面准确便捷的数据服务。充分利用职能部门各类专业系统和大数据智能分析模型,开展统计分析、预测预警和评估研判,及时掌握经济运行与社会发展的实际状况和发展趋势,不断提升政务数据保障和辅助决策能力。

2.深入推进政务服务“一张网”建设。按照全省政务服务网“四个集中”(权力事项集中进驻、网上服务集中提供、政务信息集中公开、数据资源集中共享)、“七个统一”(统一导航、统一认证、统一申报、统一查询、统一互动、统一支付、统一评价)要求,加快推进权力事项、审批业务、行政执法、电子证照等共享数据库建设,推动行政审批事项上网运行,全面整合社会保障、公共安全、医疗卫生、国民教育、劳动就业、养老服务等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领域的政务服务资源,不断完善网上服务与实体大厅服务、线上服务与线下服务相结合的一体化政务服务模式,提升政府网上公共服务水平。

3.运用大数据加强监管和服务。围绕社会治理精细化和经济运行科学化,积极推动在行政审批、信用体系建设、不动产登记、审计监督、市场监管、经济运行监测、城市管理、环境监测、食品药品安全、安全生产等领域探索开展一批大数据应用示范工程,打通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之间的数据壁垒,实现合作开发和综合利用。围绕民生服务普惠化,推动公共服务大数据应用创新,促进社会保障服务、医疗健康服务、教育文化服务、交通旅游服务等大数据应用发展,推动政府和社会公共组织开放数据资源,引导鼓励企业和社会机构开展创新研究,深入发掘公共服务数据,激发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活力。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实施保障。建立乐清市政府大数据平台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市长为组长,分管副市长为副组长,市府办、市编办、市发改局、市经信局、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人力社保局、市国土资源局、市住建局、市卫生和计生局、市审计局、市统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审管办和市资管办等部门为成员单位,统筹政府大数据平台建设相关工作整合、数据开放共享等的顶层设计和重大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府办,在市电子政务中心基础上建立市大数据管理中心,具体负责政府大数据平台的组织实施,统筹推进政府大数据基础设施建设、管理,组织协调数据资源归集整合、共享开放,推进政府大数据应用,组织协调政府大数据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建设。

(二)建立统筹整合机制。建立电子政务统筹协调发展的工作机制,完善电子政务项目全流程管理制度,以电子政务项目和财政资金统筹安排为抓手,大力推进部门信息化机构、信息化平台和信息系统的整合。实施“云优先”战略,除上级另有规定外,市直机关新建非涉密信息系统一律部署到政府大数据平台,存量非涉密信息系统应当逐步迁移到政府大数据平台;涉及政务数据资源汇聚、跨部门共享交换的信息化项目,必须依托全市统一的政府大数据平台开展。

(三)加强工作队伍建设。由市编办牵头,市府办配合,在理顺电子政务工作职责的基础上,将规划、管理、统筹、协调、推进全市电子政务工作职责统一整合归并到市府办,并逐步对电子政务工作队伍进行整合和优化,进一步充实市大数据管理中心工作队伍,为大数据平台建设和应用提供保障。目前尚未设立专门电子政务机构的部门,原则上不再新设,其电子政务建设工作由市大数据管理中心统一承担。

 

乐清市人民政府

2016年5月12日

 

抄送:市委各部门,市人大、政协,市人武部,市法院,市检察院,各人民团体,各民主党派。

乐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5月12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