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温州市2016年科技活动周的通知
发文时间:
2016-05-12 00:00:00
发文机构:
温州市科学技术局、中共温州市委宣传部、温州市科学技术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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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科技厅、省委宣传部、省科协转发科技部、中宣部、中国科协《关于举办2016年科技活动周的通知》(浙科发办〔2016〕68号)统一部署,2016年科技活动周将于5月14日-21日在全国举办。温州市科技局、中共温州市委宣传部、温州市科协研究决定,举办温州市2016年科技活动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地点
温州市2016年科技活动周于5月14日-21日举办。5月14日(星期六)上午7:30在温州市世纪广场举行科技活动周开幕式暨大型广场活动。
二、活动主题
今年科技活动周以“创新引领、共享发展”为主题,突出“鼓励创新创业,科技服务民生”特色。
三、活动内容
温州市2016年科技活动周结合温州实际和群众需求,围绕宣传科技创新成果、开展特色科普活动、开放优质科技资源、倡导科学生活方式四方面重点内容展开。活动形式以群众性科技活动为主,采用科技展览、科技咨询服务、开放科技场馆和实验室、科普大集等新颖活泼生动的方式,增强针对性、趣味性和互动性,吸引群众广泛参与,充分发挥科技活动周在提升公民科学素质中的积极作用。活动内容主要包括:
1.温州市2016年科技活动周开幕式暨大型广场活动(详见附件)
2.大学和科研机构开放活动(详见附件)
3.“核”你一起---温州市核电科普知识电视大赛
4.“创新引领 共享发展”科技下乡泰顺三魁行
5.创客大赛
6.春防实训现场培训会
7.科技服务蔬菜产业活动
8.科普活动进农村文化礼堂
9.科普加油站
10.科普走基层
11.农村实用技术培训
12.志愿者“心灵科普”活动
13.防灾减灾宣传大型广场主题活动
14.“科普大篷车进校园”巡展及科技活动周主题教育活动
四、活动组织工作
(一)我市各级科技管理部门、党委宣传部门、科协组织要高度重视科学普及工作,统筹部署,密切配合,集成资源,充分调动各方面积极性和创造性,在内容和形式上不断创新,共同办好科技活动周。
(二)我市各类新闻媒体要加大对科学普及工作的宣传报道力度,深入基层,充分利用现代媒体传播手段, 弘扬科学精神,传播科学思想,倡导科学方法,普及科学知识,提高全民科学素质。
(三)高度重视科技活动周的安全工作,按照有关大型社会活动的管理办法,认真落实大型活动的申报、审批和备案工作,确保活动安全有序进行。
(四)及时总结科技活动周工作。活动周结束后,请有关高校和科研院所于5月25日前将科技活动周总结报温州市科技局。各县(市、区)科技局牵头,会同当地宣传部和科协,形成2016年科技活动周总结,连同有关影像资料,于5月31日前报送温州市科技局。
联系人:张风帆,88287819;郑旭展,88287816;张锋,88962057;传真:88287690,电子邮箱:89085004@qq.com。
附件:1.温州市2016年科技活动周大型广场活动安排表
2.大学和科研机构开放活动安排表
温州市科学技术局 中共温州市委宣传部
温州市科学技术协会
2016年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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