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浙江省建筑劳务用工管理改革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市建委(建设局),宁波市城管局,绍兴市建管局: 为贯彻落实党和政府关于农民工问题的方针、政策,深化我省建筑业改革和发展,创新建筑劳务用工管理模式,加快培育建筑业产业工人队伍,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推进建筑业发展和改革的若干意见》(建市〔2014〕92号)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批准浙江、安徽、陕西3省开展建筑劳务用工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的函》(建市函〔2016〕75号)等文件精神,决定在我省部分地区开展建筑劳务用工管理改革试点工作。现将《浙江省建筑劳务用工管理改革试点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1.《浙江省建筑劳务用工管理改革试点工作方案》                    2.《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批准浙江安徽陕西3省开展建筑劳务用工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的函》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6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