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乐清市2016年工业节水行动计划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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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乐清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乐清湾港区管委会: 为深入贯彻市委、市政府“五水共治”的决策部署,加快工业治水,确保完成工业节水各项目标任务,根据温州市经信委《关于加快工业治水 推进传统产业改造提升的实施意见》(温经信发〔2014〕90号)和《关于印发<温州市2016年工业节水行动计划的通知》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工业节水工作实际,特制订本行动计划。 一、总体要求和主要目标 (一)总体要求。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有关“五水共治”的决策部署,将工业节水工作作为推进工业转型升级、降低资源消耗、促进节能减排的重要抓手,建立和完善工业企业节约用水、科学用水、合理用水的长效机制,形成政府推动、企业主动、全社会互动的节约用水良好工作局面,推进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 (二)主要目标。2016年,全市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比2015年下降5%以上,万元工业增加值废水排放量比2015年下降5%以上。实施清洁生产审核企业15家,创建省级节水型企业2家,完成淘汰落后产能和整治提升“低小散”企业年度目标任务。 二、主要工作 (一)加快推进工业治水重点项目建设。按照我市行业整治的有关要求,推进金属表面处理、线路板、铸造等重污染行业整治,督促完成小微园建设投资进度任务,优化产业布局,提升发展质量和水平,提高重点用水行业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 (二)加快淘汰涉水落后产能和“低小散”块状行业整治提升。严格执行国家有关产业政策和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以涉水涉污行业、企业为重点,加快淘汰落后产能,重点抓好铸造行业落后产能淘汰工作。组织开展“低小散”块状行业新一轮排查,明确2016年度整治重点行业和区块,按照“改造提升一批、整合入园一批、合理转移一批、关停淘汰一批”原则,继续实施“低小散”块状行业整治提升计划任务,加快传统块状产业向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转型升级。全面完成省、市下达的淘汰落后产能和“低小散”块状行业整治提升年度工作任务。 (三)推进工业节水技术改造。组织开展工业企业节水项目调查,确定一批重点节水改造项目。鼓励企业大力推广使用节水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组织实施一批技术水平高、示范效应明显、产业升级带动作用大的节水、减污、中水回用等节水技术改造项目。组织企业积极申报2016年节能降耗(节水)财政专项补助资金,力争涉水项目财政专项补助1-2个。 (四)全面推进清洁生产。重点要围绕节能减排、“五水共治”和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要求,严格实施对年取水30万立方米以上的重点耗水企业及年能耗5000吨标煤以上重点用能企业的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鼓励更多的企业开展自愿性清洁生产审核,2016年组织15家以上企业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创建1家绿色企业。推动年取水量10万立方米以上企业开展水平衡测试,全年完成水平衡测试2家。 (五)推广一批节水产品和技术。加大对节水新技术新产品宣传、推广力度,组织申报浙江省节水产品导向目录、温州市节水产品导向目录,评选扶持一批技术先进、节水成效明显、应用范围广的优秀节水新技术新产品,充分利用节能宣传周平台,宣传节水产品和技术。 (六)开展节水型企业创建。根据省经信委、省水利厅、省节水办《关于开展节水型企业建设工作的通知》(浙经信资源〔2014〕146号)精神,组织开展节水型企业创建工作。全面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以企业为主体,以提高用水效率为核心,在重点用水行业创建一批用水管理制度健全、用水指标达到行业先进水平的示范企业。 (七)把好项目源头准入关。在项目节能评估工作中,将严 格落实《浙江省工业用水定额》,并作为项目节约用水、用水效率评价的主要指标,用工艺、技术的先进性来提升项目用水的先进性。加强监督检查,对用水效率低、用水定额高于国家行业定额标准的企业,帮助企业寻找节水措施,并督促企业限期整改。 乐清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