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财政局、农业局联合发文拨付2015年度省级农机化促进工程项目补助资金。 

根据有关文件精神,由合作社(家庭农场)自愿申报,镇(街道)推荐,市农机管理总站成立考评验收小组,通过听取汇报、查看现场、核查机具、检查台账资料、集中量化评分等方式进行验收,经市农业局、财政局审核并公示,最终对乐清市绿农水稻专业合作社等8家单位予以资金奖励,共拨付补助资金42.4万元。

该批补助资金将由镇(街道)财政办通过“一卡通”的形式直接拨付受奖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