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能源局),各派出机构,有关企业:

为了做好2016年能源工作,进一步加快能源结构调整、推进发展动力转换,实现“十三五”能源发展起好步开好局,我局研究制订了《2016年能源工作指导意见》。现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国家能源局

2016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