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温州市人民政府印发下达了我委起草编制的《2016年温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温政发〔2016〕17号)。
去年12月份,我委启动《2016年计划报告》起草工作,并先后向陈作荣常务副市长、市委财经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市人大财经工委和徐立毅书记专题汇报计划指标安排情况。形成初稿后,广泛听取发改系统、部门和人大代表意见,对计划报告进行不断修改和完善,并分别于去年12月18日、今年1月29日和2月4日通过人大财经委会议、市政府常务会议和市委常委会审议,于2月26日高票通过市第十二届人大六次会议审议。
2016年是“十三五”规划的开局之年,是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攻坚之年,也是我市向全面小康社会标杆城市迈进的起始之年。我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主要指标安排为:地区生产总值增长7%-8%,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长7%左右,固定资产投资增长11%以上,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10%,出口总额保持适度增长, R&D经费占GDP比重力争达2%左右,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实际增长7.5%,居民消费价格指数控制在103%左右,节能减排各项指标完成省下达的年度目标任务。
按照上述目标和要求,提出各地各部门在今年计划安排和组织实施过程中,要着重做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一是积极培育发展新动力,保持经济平稳运行,二是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三是加快打造综合交通体系,改善城乡发展环境,四是加大民生保障力度,切实提高人民群众获得感,五是扎实推进重大改革举措,细化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