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要求报送乐清市2016年“创建国家历史文化名城”重点项目建设计划的通知
发文时间:
2016-04-06 00:00:00
发文机构:
乐清市创建国家历史文化名城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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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创建历史文化名城各成员单位: 根据乐清市委、市府2016年度创建工作的安排部署和《乐清市创建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实施方案》(乐委办〔2015〕28号)文件精神,现就我市2016年“创建国家历史文化名城”重点项目建设计划的报送通知如下: 一、2016年度“创建国家历史文化名城”项目主要分“四村一街”整修工程、文物古迹保护工程、抗倭历史文化挖掘工程、历史文化展示工程、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保护工程、专题博物馆兴建工程、“书画品牌”打造工程、历史文化研究宣传工程等八类,请将拟安排项目填报。 二、已列入2015年实施计划还未完工项目和2016年度的新项目要确保纳入2016年度计划。 三、各单位于2016年1月12日(星期二)前填好附件1、2,并加盖单位公章报送至我办,同时将电子表格发至82212131@qq.com。 联系人:钱招安 地 址:市行政中心文广新局A329 电 话:61880361,15869658702,13736779612,699612,688702 电子邮箱:82212131@qq.com 附件:1.2016年乐清市创建国家历史文化名城重点项目建设计划表 2.2016年乐清市创建国家历史文化名城联络员信息表
乐清市创建国家历史文化名城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年1月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