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节能管理,推动节能技术进步,提高用能产品能源效率,推广高效节能产品, 2016年2月29日,国家发改委、国家质检总局发布第35号令,对《能源效率标识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并予以发布,自2016年6月1日起施行。2004年8月13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质检总局令第17号发布的《能源效率标识管理办法》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