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古运河湖横段生态河道护岸建设工程政策处理补偿办法》的通知
发文时间:
2016-03-05 00:00:00
发文机构:
温州市乐清市柳市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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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属相关社区、村: 为加快古运河湖横段生态河道护岸建设工程进度,建立人水和谐的防灾减灾体系,改善城市水环境和生态环境,提高人民生活质量,使工程早日发挥效益,经研究,特制定古运河湖横段生态河道护岸建设工程政策处理补偿办法,具体如下: 一、对该工程的政策处理,沿河占补平衡开挖部分土地,按每亩12.9万元计算,不计失地农民养老保险。 二、农作物经济作物损失补偿如下: 农 作 物:瓜果豆类每亩2500元 蔬菜每亩2000元 水稻一季每亩1500元(全年两季) 经济作物:文旦每株350元元 杏梅树、杨梅树每株300元 枣树、桃树每株200元 柿树、李树每株150元 枇杷树每株100元 葡萄树每株100元
柳市镇人民政府 2016年3月4日 柳市镇党政(人大)办公室 2016年3月4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