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关于做好2016年小微企业信用评级工作的通知
各市、县(市、区)经信委(局),中国邮储银行浙江省分行各分支行(宁波不发),有关信用评级机构:
为贯彻落实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与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浙江省分行签订的《战略合作备忘录》,积极引导银行更好地服务小微企业转型升级发展,努力缓解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矛盾,经研究,决定以小微企业信用评级为抓手,加强政银企合作,努力做好小微企业融资服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协作配合,建立工作机制
推进小微企业信用评级,对于完善小微企业信用体系,优化小微企业融资环境具有积极的作用。各级经信部门要高度重视,奋发有为,总结经验,开拓创新,通过帮助企业开展信用评级、完善信用信息,提振银行放贷信心;邮储银行各地分支机构要加强协合配合,协助开展信用调查,加大对评级小微企业的信贷支持;有关信用评级机构要主动与各地经信部门和邮储银行衔接,准确、及时地做好小微企业信用评级工作。各市、县(市、区)经信部门和邮储银行分支机构要加强沟通合作,建立工作协调和推进机制,尽快确定小微企业信用评级工作负责人,并于3月18日前将名单报至省经信委。
二、明确服务对象,落实工作责任
根据工作安排,2015-2016年度信用评级小微企业由各地经信部门推荐入库的“浙江省小微企业上规升级重点培育库”和邮储银行省分行联合提供。由省中小企业发展促进中心调查筛选出一批有融资需求和评级要求的小微企业进行信用评级。
经公开招标确定信用评级机构,经费由省财政专项列支,不收取企业任何费用。信用评级机构工作分配区域如下:
浙江众诚资信评估有限公司负责杭州市、金华市;
浙江省经济信息发展有限公司负责湖州市、丽水市;
浙江智普信用评估有限公司负责衢州市、舟山市;
杭州联合资信评估咨询有限公司负责绍兴市、台州市;
浙江新中天信用评估咨询有限公司负责温州市、嘉兴市。
三、加大工作力度,做好银企对接
各地经信部门要做好宣传发动,帮助联系参评企业,协调有关部门提供企业基础信息;邮储银行分支行要主动配合,会同信用评级机构进行实地走访;各信用评级机构要根据所分配区域和企业名单,加强与当地经信部门和邮储银行的联系,根据《2015-2016年度浙江省小微企业信用评级标准》认真开展评估。各地经信部门和邮储银行要根据信用评级结果及时与评级企业进行对接,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对参评企业给予信贷倾斜。
联系人及电话:
省经信委 南晓静,0571-85155007;
邮储银行省分行 小企业金融部 徐培,0571-87329698;
邮储银行省分行 零售信贷部 戚梦娜,0571-87335115。
附件 2015-2016年度小微企业信用评级工作联络人反馈表.doc
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有限公司浙江省分行
2016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