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土地整治项目预算定额标准的通知
发文时间:
2016-01-27 00:00:00
发文机构:
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国土资源厅
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土地整治项目预算定额标准的通知
浙财农〔2016〕1号
各市、县(市、区)财政局、国土资源局:
为贯彻落实《浙江省土地整治条例》,加强土地整治项目预算管理,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规范性,适应新形势下土地整治工作需要,我们制订了《浙江省土地整治项目预算定额标准》(以下简称《标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标准》由《浙江省土地整治项目预算编制规定》《浙江省土地整治项目预算定额》《浙江省土地整治项目施工机械台班费定额》三部分构成。
二、本《标准》适用于省级土地整治项目,市、县土地整治项目可参照执行。财政部、国土资源部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宁波市可参照执行。
三、对执行中发现的问题,请及时反馈省国土资源厅、省财政厅。省财政厅、省国土资源厅将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和土地整治工作需要适时修订《标准》。
四、本通知自2016年2月15日起执行。
附件:浙江省土地整治项目预算定额标准
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国土资源厅
2016年1月13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