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过去的一年,两岸关系和平发展、稳中求进、成绩斐然。两岸对话协商再获突破,各领域交流交往持续推进。

两岸领导人跨越66年时空首次会面,开创了两岸领导人直接对话沟通的先河,迈出了两岸高层互动往来的关键一步,开辟了两岸关系的新前景。 

过去的一年,两岸经贸交流成果丰硕。各有关部门积极支持大陆台商发展,两岸签署了《海峡两岸避免双重课税及加强税务合作协议》及《海峡两岸民航飞行安全与适航合作协议》,对加强两岸有关领域交流合作,进一步降低企业经营成本有着积极影响。

新的一年,大陆“十三五”规划将为深化两岸经济合作和各领域交流合作带来重大机遇。商务部将协同各有关部门在坚持“九二共识”、反对“台独”的共同政治基础上,积极推进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后续议题等制度化协商,深化两岸服务贸易及货物贸易合作,促进两岸产业合作总体规划布局,扎实推动“一带一路”建设,加快推进福建自由贸易园区、平潭综合实验区和昆山深化两岸产业合作试验区的对台开放,为两岸相互投资提供便利化服务。

中国对外经济贸易统计学会是民政部登记注册、商务部主管的从事外经贸统计工作和学术交流的社团组织。为更好的服务两岸经贸文化交流合作,组织编篆出版《两岸经贸文化合作指南》(以下简称《指南》)一书。《指南》作为发布两岸政策法规及经贸统计数据,展示两岸经贸文化交流成果,推荐两岸优秀企业及优质产品的重要资讯平台,为两岸各界提供权威的统计数据和资讯服务。

    《指南》的编篆工作得到了两岸有关单位的大力支持,组稿工作现已全面展开,望各有关企事业单位积极参与配合,确保《指南》编篆工作高水平、高质量完成,共同推进两岸经贸文化事业繁荣发展。

详情请参阅附件。

 

附件:一、《两岸经贸文化合作指南》编制说明

         二、《两岸经贸文化合作指南》认刊协议

 

 

关于编纂《两岸经贸文化合作指南》附件一.doc

关于编纂《两岸经贸文化合作指南》附件二.doc


 


商务部网站版权与免责声明:

1、凡本站及其子站注明“文章类型:原创”的所有作品,其版权属于商务部网站及其子站所有。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必须注明:“文章来源:商务部网站”。

2、凡本站及其子站注明“文章类型:转载”、“文章类型:编译”、“文章类型:摘编”的所有作品,均转载、编译或摘编自其它媒体,转载、编 译或摘编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站及其子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必须保留本站注明的文章来源,并自负 法律责任。

联系方式

    地 址::北京市东城区夕照寺街
    14号富瑞苑公寓2层
    邮 编:100061
    电 话:(010)65265649
    传 真:(010)65239338
    联系人:史雪伶
    Email:kjxhhy@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