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中国民营经济的发展,帮助民营企业和社会各类投资主体更有效地利用资本市场,我会决定设立“中国投资协会民间资本投融资管理服务中心”(以下简称服务中心)。
一、服务中心的组织 
    1.根据合作协议,服务中心是协会的内设机构,由华盛中发投资(北京)有限公司协助组建。
    2.任命林斌为服务中心主任,汪文祥为常务副主任,负责主持、开展服务中心的业务、日常管理等各项工作。
    3.服务中心可自行招聘工作人员,所有人员要在协会办公室备案。
    4.协会为服务中心配备公章,由主任掌管。
二、服务中心的业务范围
    1.国内外民营经济发展情况调研和形势分析。
    2.采取举办论坛、研讨会、培训班等形式宣传我国经济发展和民营经济发展的相关政策。
    3.对我国民营经济的发展提出政策建议。
    4.为民营企业利用资本市场提供咨询服务。
    5.为地方政府、民营企事业单位提供投融资服务。
    6.为民营企业提供投融资交流平台。
    7.其它与民营经济发展相关的业务。
三、服务中心的财务
    1.服务中心在财务上实行自收自支。经费来源为开展各项业务的收入。
    2.服务中心的各项收入要按国家规定纳税。
    3.协会财务为服务中心设立专户,对服务中心业务往来经费进行统一管理和监督。服务中心不得另立账户或由其它账户管理业务经费。
    4.协会根据合作协议对服务中心收取会费,服务中心要按合作协议足额、准时上缴会费。
    5.服务中心自行确定其工作人员的报酬和福利收入,并按国家有关规定为所聘人员参保和按时缴纳保险等费用。
四、协会对服务中心的管理
    1.协会支持服务中心开展工作,并为其开展工作提供必要的专家咨询和其他帮助。
    2.服务中心开展业务要制定工作计划并上报协会领导。协会对服务中心开展工作的计划和运行进行审核,监督和检查。
    3.服务中心上报党中央、国务院、国家发改委等政府部门领导的材料,以及向地方政府部门发文要经协会领导审查和批准。
    4.对服务中心的违规运作,协会将根据情节严重程度,给予批评,警告、停止工作、收回公章、撤销机构等处分。
                 

                                    中国投资协会
                                    2015年1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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