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国土资源厅办公室关于转发浙江省民政厅落实社会组织办会活动有关要求的通知
发文时间:
2016-01-11 00:00:00
发文机构:
浙江省国土资源厅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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厅属各有关社会组织: 现将省民政厅《关于落实社会组织办会活动有关要求的通知》(浙民民〔2015〕247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通知》要求,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关于落实社会组织办会活动有关要求的通知》(浙民民〔2015〕247号) 浙江省国土资源厅办公室 2016年1月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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