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乐清市工程建设项目开标活动暂行规定》的通知
发文时间:
2015-12-31 00:00:00
发文机构:
温州市乐清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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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办(中心)各科室、柳市分中心、招投标服务有限公司: 由于公共资源交易监管体制改革,我办工作职责变动,根据工作需要,对《乐清市工程建设项目开标活动暂行规定》(乐资管办〔2013〕49号)进行修改,现印发给你们,原《乐清市工程建设项目开标活动暂行规定》(乐资管办〔2013〕49号)文件作废,请遵照执行。
附件:1、《乐清市工程建设项目开标活动暂行规定》 2、《工程收标记录表》 3、《证件核对表》 4、《发票核对表》 5、《水印码核对记录表》 6、《工程开标记录表》 7、《开标异常情况记录表》 8、《非投标人人员开标会议签到表》 9、《暗标统一操作流程》
乐清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15年12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