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浙江省科技特派员工作办公室关于派遣第十六批省派个人科技特派员的通知》(浙科发才〔2024〕25 号)及《乐清市科技项目资金管理办法》(乐科字〔2025〕 40 号),浙江省科技特派员往返路费及下乡补贴实行年度包干制,本年度安排经费9.6 万元,经费拨入派出单位,由派出单位代发。


附件:2025年浙江省科技特派员往返路费及下乡补贴清单



乐清市科学技术局 乐清市财政局

2026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