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委托办理绿色矿山建设管理相关事项的函
发文时间:
2015-11-18 00:00:00
发文机构:
浙江省国土资源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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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矿业联合会: 根据国土资源部对绿色矿山建设工作相关要求,为理顺关系,现将下列事项委托你会办理: 一、委托浙江省矿业联合会负责本省范围内国家级绿色矿山(试点单位)的初评工作,并将初评结果及时报中国矿业联合会和省国土资源厅。 二、委托浙江省矿业联合会负责本省范围内从省级绿色矿山申报到现场考核验收阶段的工作以及从省级绿色矿山复查申请到现场考核验收阶段的工作,并在相关工作完成后及时报省国土资源厅。 浙江省国土资源厅 2015年11月1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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