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功能区)住建局、财政局、城中村改造工作机构及相关单位:

为规范和推进政府购买棚户区(城中村)改造服务,提高公共服务供给效率和质量,市住建委、市财政局联合制定了《温州市区棚户区改造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温州市区棚户区改造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试行).doc

温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温州市财政局

2015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