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全省性体育类社会团体评估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

各市、县(市、区)体育局,各有关单位:

为增强省级体育协会诚信体系建设,进一步推进省级体育协会社会化、实体化发展,省局在广泛调研和听取各方面意见建议的基础上,拟制了《全省性体育类社会团体评估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印发你们,请进一步提出修2015年11月26日前书面反馈至省体育局群体处,逾期视为无意见。

联系人:徐杰,电话:0571-85062007。

浙江省体育局办公室

2015年11月16日

20151116163234_339_全省性体育类社会团体评估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doc20151116163238_539_全省性体育类社会团体评估要素和指标(征求意见稿).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