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项目承担主体:

为做好国家艺术基金2014年度资助项目的结项验收工作,根据《国家艺术基金章程》《国家艺术基金项目资助管理办法》有关规定,以及《国家艺术基金2014年度资助项目申报指南》《项目资助协议书》的有关要求,管理中心制定了《国家艺术基金2014年度资助项目结项验收办法》,及财务验收流程和审计要求,现印发给你们。

请各项目承担主体接此通知后,务必高度重视,认真遵照执行,保质按时完成,争取以优异成绩通过项目结项验收。

联系人:李达赵彦

联系电话:010-84187721

特此通知

附件:

1.《国家艺术基金2014年度舞台艺术创作资助项目(大型舞台剧和作品)结项验收办法》

2.《国家艺术基金2014年度舞台艺术创作资助项目(小型剧(节)目和作品)结项验收办法》

3.《国家艺术基金2014年度美术、书法、摄影创作人才资助项目结项验收办法》

4.《国家艺术基金2014年度传播交流推广资助项目结项验收办法》

5.《国家艺术基金2014年度人才培养资助项目结项验收办法》

6.《国家艺术基金2014年度资助项目结项验收财务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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