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住建委关于印发《温州市建筑市场信用评价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
发文时间:
2015-11-06 00:00:00
发文机构:
温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各县(市、区、市级功能区)住建局、市政园林局(市政环保局、城管办),各有关单位:
为保证招投标活动健康有序开展,进一步健全建设招投标市场信用体系,营造诚实守信市场环境,保障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加快工程建设的速度,我委制定了《温州市建筑市场信用评价管理实施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温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5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