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清市财政局乐清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印发乐清市预拌混凝土下乡试点专项资金补助暂行办法的通知
发文时间:
2015-10-30 00:00:00
发文机构:
温州市乐清市财政局、温州市乐清市发展和改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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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街道)、各有关单位: 为加快农村散装水泥发展和应用,圆满完成我市预拌混凝土下乡试点工作,规范预拌混凝土下乡试点专项补助资金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浙江省商务厅、财政厅《关于开展散装水泥发展和应用试点工作的通知》(浙商务〔2014〕75号)和浙江省财政厅、商务厅《关于下达2015年商务促进财政专项资金的通知》(浙财企〔2015〕48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办法,请遵照执行。
乐清市财政局 乐清市发展和改革局 2015年10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