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浙江省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指导目录(2016年度)的通知
发文时间:
2015-10-29 00:00:00
发文机构:
浙江省财政厅
| 规范性文件统一编号: | - |
|---|
| 规范性文件统一编号: | - |
|---|
|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浙江省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指导目录(2016年度)的通知 |
|
ZJSP12-2015-0049 浙财预〔2015〕36号 各市、县(市、区)财政局(宁波不发),省级各单位: 为推进我省政府购买服务工作,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实施意见》(浙政办发〔2014〕72号)等规定,我们制定了《浙江省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指导目录(2016年度)》,经浙江省政府购买服务工作联席会议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各市、县(市)财政部门可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进行补充和完善,制定本地区政府购买服务目录,并报省财政厅备案。 浙江省财政厅 2015年10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