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第三届“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上重要讲话和考察浙江时提出“要在扩大开放上续写新篇”重要指示精神,用好国家开发银行、中国进出口银行两个3500亿元人民币融资窗口,支持我省全方位参与共建“一带一路”,扩大高水平对外开放,近日,省发展改革委、国家开发银行浙江省分行、进出口银行浙江省分行联合印发了《关于做好金融支持“一带一路”融资窗口专项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围绕国家支持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八项行动以及省委省政府关于“一号开放工程”和十项重大工程决策部署,明确了重点支持领域和专项配套政策,重点支持“一带一路”互联互通网络建设、国际能源和产能投资合作、对外贸易创新发展等领域。通过建立工作机制、优化审批流程、完善综合服务、配套专属团队等政策举措,推动融资窗口专项工作落实落细。

  下一步,省发展改革委将联合国家开发银行浙江省分行、进出口银行浙江省分行持续深化政银合作,实现地方政府政策支持、属地管理优势和开发性、政策性金融先导作用的有机结合,聚焦重点领域、重点项目,以市场化商业化原则高效运用“一带一路”人民币融资窗口,为浙江高质量建设“一带一路”重要枢纽,续写扩大高水平对外开放新篇章注入强大动能。




供稿:对外开放处

责编:来莹芳


HISTORY
/往期推荐

构建新材料领域国际合作新格局——“一带一路”之江圆桌活动在嘉兴桐乡成功举办



硕果累累!浙江推进“一带一路”建设有了新成果



一图读懂 | 《浙江省参与共建“一带一路”十周年发展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