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属各有关单位:

为促进交通运输行业绿色发展、循环发展、低碳发展,根据《温州市交通运输系统绿色交通及节能减排工作考核暂行办法》和上级下达的各项工作目标,特制定《乐清市交通运输局绿色交通及节能减排考核工作方案》和2015年绿色交通及节能减排考核评分表、绩效目标分解表、重点任务分解表,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乐清市交通运输局      

2015年10月10日


乐清市交通运输局绿色交通及节能减排考核工作方案 

一、工作概况

绿色交通及节能减排工作为温州市交通运输局年度考核硬性指标,未完成绩效指标的,或未完成年度重点任务80%以上的,在温州市局年度考核中将不能定为优秀,并予通报批评。超额完成绩效目标10%以上的,在温州市局年度考核中每个指标加1分,累计加分不超过3分。 

二、组织与分工

1、局已建立全市交通运输行业绿色交通及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局属各单位要成立相应的考核工作机构,落实具体科室和具体经办人员。

2、局政策法规科负责对局属各单位、局机关各科室绿色交通及节能减排工作的组织协调。

3、局运输科负责港航、运管行业的绿色交通及节能减排工作的日常行业督导,并负责本行业绿色交通及节能减排工作年度考核台账和报表的汇总、指导等。

4、局建设科负责公路、质监行业的绿色交通及节能减排工作的日常行业督导,并负责做好本行业绿色交通及节能减排工作年度考核台账和报表的的汇总、指导。

5、局办公室负责水耗、电耗、车耗、办公费用等机关能耗的考核台账和报表,及绿色交通宣传任务等。

6、市港航局、运管局、公路局、质监站分别负责本单位绿色交通及节能减排考核工作的落实,并要认真做好该项工作台账、报表等。

三、考核内容(详见附件1) 

其中,绩效目标(30分): 绿色交通及节能减排工作目标,包括公路、港航、运管系统量化目标。(见附件2) 

重点任务(30分):主要考核绿色交通及节能减排重点项目落实完成情况。(见附件3) 

主要措施(40分):分管理节能减排、结构节能减排、技术节能减排、创新节能等方面,具体有组织领导、制度建设、能力建设、调整运输结构、调整用能结构、研发推广示范项目和节能产品等。

四、考核办法

1、局政策法规科将按照温州市局的要求,对照本方案中的考核评分标准,在12月份开展本系统的绿色交通及节能减排的预考核评分,并将结果予以通报,各责任单位、科室负责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整改,同心协力,创造佳绩,迎接温州市局的年度考核。

2、市港航局、运管局、公路局、质监站的绿色交通及节能减排工作各类报表、材料、台帐须分别提交局运输科、局建设科审定,再由局运输科、建设科交局政策法规科汇总。同时,本年度自查报告、工作台账须按此程序于12月10前交局政策法规科。 


 

附件1: 

绿色交通及节能减排考核评分表

考核 

目标 

考核 

指标 

考核 

内容 

分值 

计分标准 

责任单位 

绩效目标(30分) 

强度指标 

单耗指标 

15 

营运车辆单耗、营运船舶单耗、港口生产单耗完成当年目标分别得3分;城市公交、出租车单耗完成当年目标分别得3分。 

运管局、港航局 

总量指标 

总量指标 

15 

完成节能量、替代量、CO2减排量任务分别得5分。完成任务80%分别得3分,完成任务数60%分别得2分,少于60%不得分 

运管局、港航局 

重点任务(30分) 

行业管理 

港航行业 

10 

完成目标考核得10分,完成80%以上得6分,完成80%以下不得分。 

港航局 

公路行业 

10 

完成目标考核得10分,完成80%以上得6分,完成80%以下不得分。 

公路局 

道路行业 

10 

完成目标考核得10分,完成80%以上得6分,完成80%以下不得分。 

运管局 

主要措施(40分) 

管理节能减排 

节能减排组织领导 

5 

工作机构运转有效得2分,落实工作人员得1分,定期召开会议研究部署工作得2分。 

交通运输局政策法规科 

节能减排制度建设 

5 

制定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得1分;建立目标考核制度得2分;对重点项目进行督查,对重点用能单位节能进行监管得2分。 

交通运输局政策法规科 

主要措施(40分) 

管理节能减排 

节能减排能力建设 

8 

完成能耗统计样本量的得2分,平均完成率低于60%的不得分; 

省能耗统计数据有效性达90%以上的得2分; 

提供能耗在线监测样本且数据传输正常率达到90%以上的得2分; 

推广实施合同能源管理或碳交易等市场机制得2分。 

运管局、港航局、公路局 

结构节能减排 

调整交通运输结构 

7 

调整运力结构,完成当年淘汰落后运力、车船目标得2分; 

鼓励企业规模化、集约化发展,推进现代物流发展得2分; 

多式联运运输量同比上升的得1分; 

优先发展公共交通,公交出行分担率完成年度目标的得2分。 

运管局、港航局 

调整交通用能结构 

10 

新增和更新公交汽车中节能环保车辆超过50%得3分; 

新增和更新营运客车中节能环保车辆超过20%得3分; 

新增和更新的营运货车中节能环保车辆超过3%得2分; 

新增和更新的营运船舶中有节能环保船舶,得2分; 

推进港口设备替代能源、推广应用船舶岸电的得2分(无港口管理责能除外)。 

运管局、港航局 

主要措施(40分) 

技术节能减排 

研发推广示范项目和产品 

3 

组织节能减排技术、产品推广应用得1分;  

研制并发布绿色交通相关标准规范得1分; 

建立交通运输节能减排专项资金得1分。 

运管局、港航局、公路局 

节能减排基础工作 

2 

及时报送总结、考核等材料得1分,每少完成1次扣0.5分,扣完为止。建立节能减排工作台帐得1分。 

交通运输局政策法规科及各指标任务责任单位 

备注:如无道路、港航量化目标的,公路、质监量化目标分值共为40分,完成80%以上得30分。 

 

附件2                                  

绩效目标分解表

绩效目标 

单耗指标(相对于2010年) 

总量指标 

指标 

  

单位 

营运车辆单位运输周转量能耗下降率(%) 

营运船舶单位运输周转量能耗下降率(%) 

港口生产单位吞吐量综合能耗下降率(%) 

城市公交单位客运量能耗下降率(%) 

城市出租汽车单位客运量能耗下降率(%) 

节能量 (万吨标准煤) 

替代燃料量(万吨标准油) 

CO2减排量(万吨) 

  

6.5 

10 

8 

0.3 

3.5 

0.25 

0.15 

0.65 

责任单位 

运管局 

港航局 

港航局 

运管局 

运管局 

其中港航局0.08 

运管局0.17 

其中港航局0.05  

运管局0.1 

其中港航局0.2 

运管局0.4 

 

附件3     

重点任务分解表

  

公路重点任务(3分) 

港航重点任务(3分) 

运管重点任务(4分) 

指标 

普通国省道路面再生 

船舶平均吨位提升量(吨) 

港口绿色照明灯具覆盖率(%) 

港口污水综合处理率(%) 

年度新增和更新公交车数量 

公交分担率提升(%) 

新增和更新公共汽车中节能环保车辆占比(%) 

完成年度营运黄标车淘汰任务(%) 

再生量(万吨) 

回收率(%) 

循环利用率(%) 

乐清 

1 

95 

80 

10 

  

20 

  

80 

5 

2 

60 

100 

责任单位 

公路局 

公路局 

公路局 

港航局 

  

港航局 

  

港航局 

运管局 

运管局 

运管局 

运管局 

 
 
乐清市交通运输局办公室                  2015年10月19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