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企业:

受商务部市场秩序司委托,我会就《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加工用酵母》等70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和1项标准修改单(征求意见稿)征求建议。请贵司根据所熟悉的商品标准研提意见,并于10月15日下班前将有关意见以电子版的方式发给我会综合法律部副主任张强(电话:13611299904,010-87109827;邮箱:zhangqiang@cccfna.org.cn)。多谢合作!

中国食品土畜进出口商会

2015年10月13日

附件:《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加工用酵母》等70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和1项标准修改单(征求意见稿)地址

http://www.nhfpc.gov.cn/sps/s3593/201509/342e1a7b15d24c3781230c49ee1cdbaf.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