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科技厅(委、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科技局:   为进一步推动众创空间的健康发展,营造有利于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良好环境,根据《科技部关于印发《发展众创空间工作指引》的通知》(国科发火[2015]297号)的精神和要求,科技部开展对众创空间的备案工作。   请各单位根据《发展众创空间工作指引》的要求,按照成熟一批推荐一批的原则,推荐成立时间在半年以上、模式新颖、服务专业、效果显著、运营良好的众创空间进行备案,并将由省级科技管理部门盖章的推荐函、众创空间信息汇总表及众创空间基本信息表报送至科技部火炬中心。   经备案的众创空间将由科技部统一向社会公布,并纳入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的管理和服务体系。   联系人:安磊,010-88656201   电子邮件:anl@ctp.gov.cn (请发送信息汇总表和基本信息表电子版)   邮寄地址: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二区甲18号,100045(请邮寄推荐函、信息汇总表和基本信息表)   附件:1.众创空间信息汇总表.docx
                                           科技部火炬中心                                            2015年10月8日
相关链接
科技部火炬中心

科学技术部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中心京ICP备05034026号-1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二区甲18号 邮编:100045 联系电话:010-88656100 传真:010-886561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