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浙农经发【2015】3号文件的通知
发文时间:
2015-09-29 00:00:00
发文机构:
温州市乐清市城南街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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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村居: 现将浙江省农业厅、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审计厅《关于加强村级财务票据规范管理的意见》(浙农经发〔2015〕3号文件)转发给你们,请严格遵照执行。
附件:关于印发《关于加强村级财务票据规范管理的意见》(浙农经发〔2015〕3号文件)
城南街道办事处 2015年9月28日 附件下载:城南街办〔2015〕105号关于转发浙农经发〔2015〕3号文件的通知附件.pdf 附件下载:城南街办〔2015〕105号关于转发浙农经发〔2015〕3号文件的通知.aip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