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金融风险信息共享系统接入指南
为便于P2P网贷机构、小额贷款机构等从事贷款业务的机构接入、使用互联网金融风险信息共享系统,制定本指南。
一、接入条件
凡具备以下条件的单位,均可申请接入系统:
(一)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完善的风险管理措施和内部控制措施;
(二)有符合要求的技术设施,相关程序符合风险信息共享系统接口标准,并保证信息安全;
(三)高级管理人员中有从事过金融风险管理和信息技术行业的人员;
(四)协会认为需具备的其他条件。
二、申请材料:
(一)接入风险信息共享系统的书面申请;
(二)公司营业执照、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等证件的复印件;
(三)被查询人授权书或包含授权条款的合同等格式文书的范本;
(四)申请材料真实性申明;
(五)协会认为需提交的其他材料。
三、接入程序
(一)申请机构准备好材料后,需登录风险信息共享系统接入登记系统(以下简称“接入登记系统”,http://zlzc.pcac.org.cn)进行登记,在接入登记系统中填写机构基本信息并上传相关电子版资料。
(二)协会在接入登记系统中对申请机构的申请资料进行材料初审并在系统中反馈初审结果。
(三)通过初审的机构,应在接入登记系统中打印机构基本信息,与其他纸质资料一起加盖公章,快递至协会秘书处。
(四)收到正式申请后,协会秘书处对申请进行审核。
(五)经协会同意接入风险信息共享系统的,协会与申请机构签订合作协议,由协会组织在测试环境下进行联调测试。
(六)申请机构通过联调测试后,可正式接入风险信息共享系统,协会向接入机构颁发《中国支付清算协会互联网金融风险信息共享系统接入单位证书》,相关内容在中国支付清算协会网站公示。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颜勇
电 话:010—88665181
传 真:010—88665145
邮 箱:ifc@pcac.org.cn
地 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0号交通银行大厦B座7层中国支付清算协会
邮 编:100033
中国支付清算协会
2015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