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企业行业信用评价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 2020)》文件精神,根据商务部、国资委《关于行业信用评价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以及国家发展改革委、人民银行、中央编办《关于在行政管理事项中使用信用记录和信用报告的若干意见》(发改财金〔2013〕920号)的相关要求,我协会与有关信用评价机构合作,共同搭建信用评价服务平台,加强中小企业信用等级评价工作。
行业信用评价工作是协会今年的工作重点之一,将严格按照“申报、审核、初评、公示、终评”的程序进行。评价结果将在商务部“全国行业信用评价备案系统”备案,并在协会官方网站及信用评价平台上公布。对于信用等级较高、信誉良好的会员企业,协会将进行重点服务,并向国内外有关经济组织、行业协会、以及外国驻华使领馆重点推荐。
按照商务部信用工作办公室和国务院国资委协会办的有关规定,在保证为企业提供优质服务的前提下,信用评价工作可合理收取相关费用,用于专家评审费、公示费、证牌工本费等。申报参加协会企业信用等级评价的会员企业,需交纳信用评级服务费16800元,详细情况向协会信用评价平台工作人员咨询确认。
指定收款账户:
户 名:中科合创(北京)信用评价中心
开户行:工商银行北京苹果园支行
账 号:0200 2219 0920 0303 909
协会信用评价平台联系方式:
联系人:钱永周 张雪婷 电话:010-63938829
邮 箱:xypjpt@vip.163.com传真:010-63870743
网 址:www.necep.cn
地 址:北京丰台汽车博物院东路盈坤世纪大厦D座7层
监督投诉电话:010-82292033 68960188
附件1.企业信用等级评价申报说明
2.企业信用等级证书应用
3.企业信用评级申请表
中国中小企业国际合作协会
2015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