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住建委关于印发《温州市存量房网上交易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发文时间:
2015-08-24 00:00:00
发文机构:
温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各县(市、区)住建局,鹿城、龙湾房管分局,市房屋登记中心:
为提高存量房交易信息的透明度,规范存量房经纪和交易行为,保障存量房交易安全,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根据《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房地产市场信息系统技术规范》,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建设部等部门关于调整住房供应结构稳定住房价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6〕37号)、《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国办发〔2010〕4号)、《关于继续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3〕17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立全国房地产交易信息日报制度的通知》(建房〔2015〕55号)等文件精神,我委起草了《温州市存量房网上交易管理暂行办法》。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温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