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浙江省公路水运工程监理信用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
发文时间:
2015-08-21 00:00:00
发文机构:
浙江省交通运输厅
各市交通运输局(委)、义乌市交通运输局 ,嘉兴、舟山、 台州市港航(务)局:
为进一步加强我省交通建设监理市场诚信体系建设,省厅结合近年来交通运输部和我省开展监理企业和监理工程师信用评价工作的实际情况,对《浙江省公路水运工程监理企业信用评价管理办法》(浙交办〔2014〕110号)进行了修订。现将修订后的《浙江省公路水运工程监理信用评价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中如有问题,请及时与我厅质监局联系。联系人:吕聪儒 联系电话:0571-83789627
浙江省交通运输厅
2015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