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公开征求《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的实施意见(代拟稿)》意见的通知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的通知》(国办发〔2015〕20号)精神,根据省政府要求,我局起草了《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的实施意见(代拟稿)》,根据《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75号)的相关规定,现公开征求意见。如有修改意见或建议,请于2015年8月14日前,通过电子邮件、传真、信函等形式反馈至浙江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政策法规处,地址:杭州市体育场路479号,邮编:310007,电话:0571-87058140,传真:0571-87053042,电子邮箱:kaisx@zjsafety.gov.cn。 
 
     附件: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的实施意见(代拟稿)
 
 
 
     浙江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5年8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