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有关行业协会,有关中央企业:

为贯彻落实《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十二五”规划》,加强电池行业重金属污染预防工作,我们组织编制了《电池行业清洁生产实施方案》。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