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单位和人员如有任何修改建议或意见,请于2015年8月30日前反馈至CNAS。

联系人:耿雷

联系电话:010-67105371

电子邮件:gengl@cnas.org.cn

    附件1: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在建设工程检测领域的应用说明(征求意见稿)   

    附件2: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在建设工程检测领域的应用说明修订说明

    附件3:CNAS文件意见征询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