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和信息化部、环境保护部公告2012年第38号――再生铅行业准入条件
发文时间:
2015-07-30 00:00:00
发文机构:
工业和信息化部、环境保护部
为推进再生铅行业规范、健康发展,提高资源综合利用率和节能环保水平,促进产业优化升级,工业和信息化部、环境保护部联合制定了《再生铅行业准入条件》,现予公告。
附件:再生铅行业准入条件
工业和信息化部
环境保护部
2012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