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乐清市第六届优秀高技能人才评选活动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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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党委、政府,各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市机关直属各单位: 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市战略,积极营造“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良好氛围,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决定在全市开展第六届优秀高技能人才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名额 全市评选优秀高技能人才名额控制在25名以内。曾获中华技能大奖、省钱江大奖、省首席技师、瓯江技能大奖、温州市首席技师和乐清市优秀高技能人才荣誉称号的,不重复推荐评选。 二、评选对象和条件 评选对象应具有良好职业道德,在本行业(领域)的技能水平处于全市领先水平,具有高级工及以上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技师、高级技师)或获得乐清市及以上技术能手称号或掌握绝技绝活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技能人才,在本市工作满2年以上,在法定退休年龄内且仍直接从事技能工作,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在工作岗位上能够解决重大技术难题,在技术革新改造或攻克工艺、设备难题中有重要贡献或有发明、专利、绝技、绝活,并取得较显著经济和社会效益的; (二)在推广应用新技术、新设备、新工艺、新材料“四新”活动中作出重要贡献的; (三)在国家、省、温州市、乐清市级等职业技能竞赛中取得优秀成绩的; (四)在带徒传艺、培养青年技能人才方面作出较大贡献的。 三、评选办法 (一)推荐报名。参评对象由单位推荐或个人自荐,填写《乐清市第六届优秀高技能人才评选推荐表》,连同推荐对象居民身份证、职业资格证书、获奖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以及反映技术成果和贡献等证明材料复印件,统一用A4纸打印装订成册(一式3份),并提供电子文稿,于9月30日前送交市第六届优秀高技能人才评选工作办公室(设在市人力社保局。地址:市行政管理中心主楼二楼A234室;联系电话:61880265、61880263;电子邮箱:6920179@qq.com)。 (二)资格审查。10月上旬,市第六届优秀高技能人才评选工作办公室对推荐对象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其参评资格。 (三)评审。10月下旬,根据推荐、资格审查情况,组建以专家学者为主的若干个专业评审小组,对参评对象进行初评;在初评基础上,成立联评委员会,经综合联评后,确定初步名单。 (四)公示。将初步名单在新闻媒体上予以公示。 (五)审批。经公示后符合条件的参评对象,报市委、市政府批准。 (六)表彰。由市委、市政府授予优秀高技能人才荣誉证书,并一次性给予每人5000元奖励。 四、评选要求 各镇、街道和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评选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广泛宣传发动符合评选条件的对象踊跃报名。新闻媒体要积极宣传此项评选活动的意义、政策、范围、条件等,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附件:乐清市第六届优秀高技能人才评选推荐表
中共乐清市委办公室 乐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7月21日
注:表格可在市人力社保局网站或乐清人才网下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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