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发改委关于组织申报2015年国家地方联合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方案的通知
发文时间:
2015-07-23 00:00:00
发文机构:
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省发改委关于组织申报2015年国家地方联合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方案的通知
省发改委关于组织申报2015年国家地方联合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方案的通知
浙发改高技〔2015〕439号
各市发改委,有关县(市、区)发改局,省直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发改委办公厅关于请组织申报2015年国家地方联合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方案的通知》(发改办高技〔2015〕1512号,以下简称《通知》)要求,现就做好2015年国家地方联合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的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请国家地方联合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应符合《加强区域产业创新基础能力建设工作指导意见》(发改办高技〔2010〕2455号)和《通知》提出的要求和条件。
二、申请材料包括按《通知》附件1“国家地方联合创新平台方案编制提纲”编制的方案,附件2“2015年国家地方联合工程研究中心和工程实验室(简称“创新平台”)申请表”及各项证明材料。
三、请于7月31日前将通过你们审核的申请材料(纸质一式五份、电子文档一份)行文报送我委。我委将组织专家论证和评审,择优推荐上报国家发展改革委。
四、《国家发改委办公厅关于请组织申报2015年国家地方联合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方案的通知》(发改办高技〔2015〕1512号)。
联系人:杨 军,联系电话:0571-87059359
袁 畅,联系电话:0571-87056797
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5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