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市级功能区)住建局、市政园林局(市政环保局、城管办),委属各有关单位:
                   现将省建设厅《关于开展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和监督人员考核工作的通知》(浙建建〔2014〕307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地、各单位认真落实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和监督人员考核各项工作。并填写《浙江省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登记表》(附件3)和《浙江省建设工程质量监督人员登记表》(附件4)并加盖公章,于2014年9月28日前报送我委建筑业处(包括传真和电子版资料)。联系人:管剑峰,联系电话:8997083,传真:89987000,邮箱:1296716098@qq.com。

  

 

温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4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