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房地产估价机构管理办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14号)、和省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估价行业规范管理工作的通知》(浙建房发〔2014〕11号)及浙估协《关于进一步规范房地产估价分支机构备案管理的通知》(浙估协〔2015〕08号)等相关要求,我委对浙江众诚房地产评估事务所有限公司乐清分公司申请房地产估价分支机构重新备案的申报材料进行了初审,现将初审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截止期为2015年6月15日。

如有不同意见需要反映的,请于2015年6月15日前(以邮戳为准)以书面形式将反映的情况寄(送)到温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房地产开发与市场监管处。单位反映情况要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要签署真实姓名,并需留下真实的联系电话、地址、邮编。 特此公示。

联系电话:0577-89987099

联系地址:温州市府东路561号815室

附件:房地产估价分支机构基本情况

温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