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市级功能区)住建局、市政园林局(市政环保局、城管办),各有关单位:

现将省建设厅《关于加快推进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平台建设工作的通知》(建建发〔2015〕54号)转发给你们,同时结合我市实际,提出以下意见,请一并贯彻落实,确保按时完成全市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平台建设工作任务。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我委成立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平台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市平台建设的组织实施与协调工作(名单详见附件)。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也要建立相应的领导机构,由分管领导牵头,相关科室主要负责人参加,切实加强对平台建设的组织领导。

二、明确实施进度

(一)全市各建筑业企业、招投代理机构、造价咨询企业、监理单位和质量检测单位的相关企业和人员录入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1、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为三级的企业,相关信息录入工作须在3月10日前完成;二级企业相关信息录入工作须在3月15日前完成;一级企业相关信息录入工作须在3月20日前完成。如企业信息录入工作有实际困难的,可以适当延后,但所有建筑业企业最迟在3月27日前完成录入。

2、招投标代理机构和造价咨询企业的信息录入截止日期为3月25日,监理单位和质量检测单位的信息录入截止日期为4月9日。

3、各地主管部门审核工作必须在4月15日前完成。

(二)4月15日开始,将逐步开始对三年来的工程相关信息逐条进行录入,具体要求我委将会随时与省建设厅保持联系,并在QQ群内及时向各地建设主管部门转达省建设厅的要求。

三、强化督查考核 我委将加强对平台建设工作的督察力度,同时将平台建设工作纳入2015年度各县(市、区、市级功能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年度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内容。

附件:“温州市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平台”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温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5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