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住建委关于开展2014年度温州市建筑业强企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文时间:
2015-07-16 00:00:00
发文机构:
温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各县(市、区、市级功能区)住建局、市政园林局(市政环保局、城管办),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快我市建筑行业转型发展,根据《温州市建筑业强企评价暂行办法》,经研究,决定开展2014年度建筑业强企、成长型企业、外向型企业评审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认定对象
在温州市行政区域范围内注册的建筑业企业,并须符合《温州市建筑业强企评价暂行办法》规定的评价条件。
二、申报资料
按照《温州市建筑业强企评价暂行办法》规定的要求提供申报资料。
三、评审程序
(一)各申请对象按要求填写《温州市建筑业强企(成长型企业、外向型企业)申请表》,向各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报(市本级企业向市建筑业行业联合会申报),并对所填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二)各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按要求对申请对象的材料进行初审,于2月15日前将申请材料(附件资料一式1份装订成册,申请表一式2份)报市建筑业行业联合会。
(三)我委将委托市建筑业行业联合会组织专家对申请材料进行综合评审,并对评审结果在市住建委网站公示。
四、其他事项 《温州市建筑业强企评价暂行办法》和《温州市建筑业强企(成长型企业、外向型企业)申请表》可从市住建委网站下载。市住建委联系人:朱伟荣,联系电话:89987016;市建筑业行业联合会联系人:李小聪,联系电话:88825848。
温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5年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