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保证招投标活动健康有序开展,进一步健全建设招投标市场信用体系,营造诚实守信市场环境,保障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根据市委、市政府相关文件精神,我委制订了《温州市建设招投标市场信用评价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温州市建设招投标市场信用评价管理实施办法(试行)》

温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4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