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出台一事一议财政奖补省级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发文时间:
2015-07-16 00:00:00
发文机构:
浙江省财政厅
我省出台一事一议财政奖补省级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一事一议财政奖补省级专项资金是省财政安排用于支持以村级组织为实施主体,采取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办法开展的村内公益事业项目建设的补助性奖励资金,扶持范围为村民群众需求最迫切、受益最直接、投资省见效快的小型公益项目,扶持对象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奖补资金分配坚持“民办公助、规范透明、注重实效”的原则,采取因素法分配和竞争性分配两种管理方式,其中用于各市、县(市、区)广泛开展村级公益事业建设的奖补资金实行因素法分配管理,由地方负责项目审定立项;用于助推美丽乡村建设试点的奖补资金实行竞争性分配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