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交通运输局(委)、义乌市交通运输局,厅管厅属各单位:
根据《浙江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浙人专〔2006〕351号)、《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2015年度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计划的通知》(浙人社发〔2015〕54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现将我厅2015年度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5年度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安排在第三、第四季度进行(附件1)。请各单位根据各系列的资格条件认真做好推荐工作,并严格掌握破格条件。
二、今年我省交通工程高级工程师资格评审仍继续采取网上申报与纸质材料同时报送的办法。申报对象须登录浙江省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服务系统进行个人申报(具体申报办法见附件2),各中评委办公室须登录浙江省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管理服务系统进行材料接收、审核和报送工作(具体管理操作办法见附件3)。
三、专业技术资格的送审材料,必须真实规范,书写清晰,手续齐全,装订成册(具体要求见附件4),并符合规定的送审程序,各单位人事部门要把好材料审核关,对送审材料的真实性、正确性、完整性负责。各单位在推荐时,必须对送审对象进行资格审查,并采取适当方式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一般不少于7天。对不符合规定要求的送审材料,将不予受理。
四、材料中的复印件必须复印完整、清楚,并由单位或当地人事部门核对原件,验证人签名并签署“核对无误”的字样,注明验证时间,加盖单位公章。
五、严肃申报纪律。申报对象要对本人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并在《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材料真实性保证书》上签字盖章。对在申报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申报对象,其申报材料一律予以退回,并从评审次年起3年内不得申报高一级专业技术资格,已参加评审取得资格的取消其资格。
六、省交通工程高评委评审的专业为交通土木工程、交通运输工程和交通船舶工程。
七、其它问题
(一)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2015年度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计划的通知》,为进一步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全面落实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2017年起将对事业单位申报对象全面实行职称评审和岗位聘用相结合的办法,在核定的岗位结构比例内开展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
事业单位应根据《关于事业单位岗位管理制度实施后有关问题的意见》(浙人社发〔2013〕106号)和《关于加强事业单位岗位聘期考核管理的指导意见》(浙人社发〔2013〕193号)等要求,坚持按需设岗、竞聘上岗、按岗评聘、合同管理,健全岗位聘期考核制度,并将岗位聘期考核结果作为评聘的重要依据,从而形成竞争择优、能上能下,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用人机制。
(二)有关学历认证(取得国外、境外学历、学位和2001年以后国内大专及以上学历的人员提供)、养老保险缴费证明等要求仍按《2013年度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计划》(浙人社发〔2013〕104号)要求执行。
(三)从今年起,申报对象参加继续教育情况作为申报的必备条件,在相关材料上需填写参加继续教育情况,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请各单位按本通知要求,做好相关准备工作,并按附件1的时间要求将评审材料报送厅职改办,联系电话:0571-87816533。
附件:1.省交通运输厅2015年度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时间安排表
2.申报对象网上申报办法
3.各中评委办公室网上管理操作办法
4.工程系列送评材料具体要求
5.申报材料清单
6.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材料真实性保证书
7.职称外语免试(不作为必要条件)审核表
8.计算机应用能力免试审核表
9.破格推荐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审批表
10.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
11.推荐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情况综合表
12.推荐中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情况综合表
13.评审对象资格审查花名册

浙江省交通运输厅办公室
2015年7月


附件

复件 s关于2015年度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