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各有关单位:

为加快推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更好地鼓励引导社会资本进入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领域,根据国务院、国家发改委、财政部、浙江省人民政府等系列文件精神和市政府工作部署,温州市发改委、温州市财政局联合编制了《温州市PPP项目推介本(第一批)》。经市政府领导同意,现予公开印发,请你们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开展PPP项目推介,有效对接社会资本,加快推动PPP项目落地实施,并就进一步做好PPP项目推介工作通知如下:

一、精心策划推介项目

(一)积极策划项目。要按照有关要求,认真策划提出所属地区、所负责领域的PPP推介项目。要强化责任意识,各县(市、区)每年要策划提出2个以上PPP推介项目,市各有关单位每年要策划提出1个以上PPP推介项目。

(二)优选适用项目。要根据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民生需求,认真做好项目的适用性评估,优先选择规模适度、条件成熟的项目向社会推介,不宜片面追求单个项目的投资规模。

(三)明确操作模式。要按照有关规定认真开展项目前期工作,及时明确项目的投资总额、建设内容、建设标准、实施机构、政府参与方式、回报机制、项目联系方式等基本信息,确定拟采用的PPP操作模式及实施思路,必要时可聘请专业咨询机构、协助制定科学、详细、完整的实施方式,确保项目推介可操作、有效果。

二、积极开展项目推介

(一)公开发布项目信息。市发改、财政部门联合建立市级信息发布机制,通过上级发改、财政部门指定信息发布平台和温州市主要新闻媒体等渠道,向社会公开发布。各地发改、财政部门要加强协作联动,及时、准确、公开公布本地PPP项目信息。

(二)及时组织项目对接。要通过召开项目推介会、银政企联席会等多种方式,搭建双边或多边的PPP项目对接平台,推进社会资本、金融资本与推介项目的有效对接。

(三)持续做好跟踪推进。项目信息发布后,发改、财政部门要加强跟踪,指导项目实施主体通过公开招标、竞争性谈判等方式,公平择优选择合作伙伴,依法合规签订项目合同。

三、强化项目统筹管理

(一)建立PPP项目库。按照市政府及有关部门PPP项目管理相关规定,发改部门负责向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国有企业和社会征集PPP潜在项目。在此基础上,市发改、财政部门会同行业主管部门对潜在项目进行审核筛选,建立PPP项目库,定期或不定期向社会公布推介项目信息。

(二)完善报告制度。要及时跟踪监测PPP推介项目变化情况,从2015年7月份起,各地各有关单位于每月4日前将项目变化情况报送市发改委。

(三)实行动态管理。根据项目策划情况,及时补充符合要求、具备条件的PPP推介项目,建立推介项目的动态补充机制。根据项目实施进展,及时更新项目信息,建立推介项目的动态调整机制。推介项目落实社会资本后,要及时进行标注或退出推介清单,建立推介项目的动态退出机制。

    附:温州市PPP项目推介本(第一批)

 

 

温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温州市财政局

                       2015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