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直属有关单位:

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社会管理体制的重要制度安排。为进一步深化“信用乐清”建设,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信用浙江”建设总体要求和《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

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以下称《纲要》)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充分认识贯彻实施《纲要》的重大意义

《纲要》是我国首部国家级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专项规划,是指导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纲领性文件,具有重要的里程碑意义。贯彻实施《纲要》、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是协调推进“四个全面”建设、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基础,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的重要手段,对增强社会成员诚信意识,营造优良信用环境,提升国家整体竞争力,促进社会发展与文明进步具有重要意义。

乐清经济社会转型发展的当务之急是重铸信用。局部金融风波余波未平,担保链、资金链风险仍未完全化解。对乐清经济社会发展来说,没有信用,就没有市场、没有财富;没有信用,就不可能在新一轮的发展中胜出。建立健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信用乐清”,已经到了刻不容缓的地步。各镇街、各单位要充分认识贯彻落实《纲要》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深入开展“信用乐清”建设,加快建立社会信用体系,重铸乐清和乐清人的良好信用,为我市“赶超发展、再创辉煌”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二、贯彻落实《纲要》的总体要求和主要任务

我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总体目标是:争取用6年左右时间,在乐清基本建立符合市场经济和现代信用制度要求的、覆盖社会经济生活各个方面的社会信用体系,形成较为完善的法人和个人征信体系,建立信用监管制度和失信惩戒制度,政府、企业和个人的信用意识明显增强,诚实守信的社会信用环境基本形成。

主要工作是“建设一个平台,建成三个体系,完善三个支撑,达到四个提升”:建立一个平台,即信用信息交换共享系统,用以交换、共享政府、企业和个人的信用信息;建成三个体系,即企业征信体系、个人征信体系、政府信用体系;完善三个支撑,即相关地方性政策、制度及标准;达到四个提升,提升企业的信用风险预警能力,提升政府的良好形象,提升经济的综合竞争力,提升社会整体的“美誉度”。

(一)加强信用记录建设,尽快形成全覆盖的信用记录。完善的信用记录是社会信用体系得以有效运转的前提和基础,完备的信用信息系统是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基础设施和重要保障,必须把信用记录建设和信用系统建设作为最重要的基础工作加紧推进。一是加快政务信用信息建设。司法、行政机关要加快建立健全本行业的信用记录,完善行业信用

信息系统。在履行市场监管和公共服务职责过程中,让每个社会成员的信用行为都留下真实、准确、可追溯的信用记录。二是推进社会信用信息建设。引导和支持行业协会等社会组织和市场化征信机构依法建立市场主体的信用记录。需要发挥社会和市场的力量,把各个领域各个环节的信用记录进行收集和整合,使信用记录不留死角、不留盲区。

(二)构建信用信息交换共享平台,化解“信息不对称”难题。一是要抓紧建设我市信用信息交换共享平台。以公共信用信息系统为基础,力争在2017年前建成全市统一的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归集整合辖区内各部门、各单位掌握的信用信息。推进具备交换共享条件、已建立信用信息系统的部门和单位与市信用信息交换共享平台交换共享。今后,我市原则上将不再重复建设市级层面的信息平台,所需信息主要通过市政府信息资源交换平台共享实现。二是要推动政务信用信息与社会信用信息交换共享。通过政府开放信息、政府购买服务、政府与市场合作等方式,形成广泛覆盖、深度融合的信用信息大数据资源,充分发挥信用信息在加强政府监管和服务中的作用,充分发挥信用信息的商业价值和社会价值。三是要推动政务信息公开。要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条例》,将适用一般程序作出的行政处罚案件信息一个月内向社会主动公开,并统一汇集到市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方便社会查询,方便社会征集机构征集信息。最终通过“信用乐清网”实现“一站式”查询。

(三)完善信用联合奖惩机制,大幅提高失信行为成本。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是社会信用体系运行的核心机制。抓紧出台《乐清市企业信用联合奖惩制度》,通过制度安排,逐步使企业不愿失信、不敢失信、不能失信。要进一步建立健全信用联合奖惩机制,把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工作引向规范化制度化,对违法失信者,要综合运用市场性惩戒、行政监管性惩戒、行业性惩戒、司法性惩戒和社会性惩戒等手段,切实加大惩戒力度。要逐步建立诚信“红黑名单”制度,以及市场禁入制度,使信用状况成为各类准入门槛的基本内容。

(四)加快培育信用服务机构,加强信用服务市场监管。信用服务机构是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推动社会信用体系良性运转的重要动力。要进一步发挥信用服务机构的作用,为信用服务业的发展创造好的环境。要在行政审批、招标投标、政府采购、公共资源交易等领域有序推广信用产品应用。同时,要积极探索信用服务机构的监管模式,按“一次出信,终身出局”的要求,依法加强对信用服务机构的监管。建立严格的监管制度,建立信用服务机构和从业

人员的信用记录。

(五)加强重点领域信用建设,实现重点领域重点突破。加快推进我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既要着眼长远、打好基础,更要突出重点,形成突破。我市要进一步推进金融体系、食品药品安全、产品质量、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商品流通、诚信纳税、劳动保障、环境保护、知识产权、中介机构诚信等重点领域的信用体系建设,各部门要严格按要求制定出台专项信用建设三年行动方案和年度推进计划,推进本行业、本领域内信用体系建设,实施信用分类监管,促进重点领域诚信水平得到明显提升。建立健全适合小微企业特点的信用记录和评价体系,推进小微企业信用信息查询、共享服务网络及区域性小微企业信用信息系统建设。建立健全消防安全诚信体系建设,将消防安全信息纳入乐清市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参与构建乐清市信用联合惩戒体系;建立并运行火灾高危单位消防安全信用评定机制,将消防安全评估结果作为消防安全信用等级评定的重要依据。推动建立行业自律组织,在组织内建立企业和从业人员基本行为准则和业务规范,强化自律约束,全面提升企业诚信水平和行业整体公信力。开展行业规范化服务承诺活动,各行业主管单位就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作出公开承诺并予以公示。

(六)围绕政府、企业和个人三个层面,全面构建社会信用体系。逐步建立政府守信监督机制。要以目前已经形成的行政监督机制为基础,不断完善和加强行政机关内部的自我监督和行政系统的外部监督;进一步加强社会及舆论监督;研究制定政府失信惩戒细则,并逐步组织实施。加快完善企业征信体系。要加快建立企业信用风险防范和信用管理机构,形成企业内部基本信用制度;出台有关政策或者部门规章,实现企业信用信息查询、交流、共享和社会化;培育和发展各类提供企业征信服务的市场主体,形成向企业提供信用产品的市场化、社会化信用服务体系;制定出台企业联合奖惩办法,建立对企业信用市场的监督管理系统,形成“守信激励、失信惩戒”机制。逐步实现企业征信体系建设的科学化、规范化和信息化,使乐清企业信用水平明显提高,企业信用环境明显改善。稳步推进个人征信体系建设。主要做好以下几项内容:制定个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明确个人隐私与可公开信用信息的分界;政府推动,建立个人信用信息数据库,建立健全乐清市个人信用评估体系并着力推进应用;加强对个人信用市场的培育与监管,逐步形成完善的信用管理办法和实施规范,有效地对个人信用行业和信用市场进行管理。加快建立公务员、律师、教师、注册会计师等重点人群信用

档案。

(七)充分发挥诚信文化建设的作用,强化诚信宣传教育实践,加强诚信价值观教育。以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提高民族文明素质为根本,将诚信教育贯穿群众性精神文明建设全过程。加强诚信普及教育。在中小学教材、职业教育与岗位培训手册中增加诚信教育内容。积极开展“信用乐清”进机关、进企业、进学校、进社区活动。开展群众道德评议活动,对诚信缺失、不讲信用现象进行分析评议,引导人们诚实守信、遵德守礼。加强诚信宣传,注重典型引领,结合“道德模范”评选和“百佳诚信企业”“信用管理示范企业”等诚信创建活动,大力发掘和宣传诚信人物、诚信企业、诚信群体,发挥先进典型示范作用,使社会成员学有榜样、赶有目标,使诚实守信成为全社会的自觉追求。深入开展诚信主题活动。有步骤、有重点的组织开展“8?8”诚信日、“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6?14”信用关爱日、食品安全宣传周等公益活动,突出诚信主题,营造诚信和谐的社会氛围。要开展各项主题活动,在生产企业开展“质量第一”主题创建活动,在商贸流通企业开展“履约守信”主题创建活动,在窗口行业开展“人民满意”主题创建活动,在食品药品企业开展“诚信做产品”活动,深化“百城万店无假货”“诚信经营示范店”“珍爱生命远离火灾”等活动。在全社会大力弘扬信用文化,通过普及信用教育,提升信用道德,培育信用理念,使诚实守信根植于全市人民心中,为“信用乐清”建设奠定坚实的基础。

(八)积极开展规划编制和课题研究,着力推进我市社会信用体系创新发展。目前,我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尚处于起步阶段,没有太多的经验可资借鉴。各镇街、各部门要大胆创新,勇于探索,借研究之力,摸索出一条适合自身实际的信用建设之路。有关部门要根据《规划纲要》精神,结合乐清实际,尽快编制《乐清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2016-2025年)》,为我市今后一段时期的信用建设工作指明方向,为信用建设工作的开拓创新做一些有益的理论尝试,并抢占信用建设的舆论高点。同时还可以尝试发挥民间组织、社会团体的力量,呼吁、吸引更多的人参与到我市的信用建设工作中来,更好地服务于“信用乐清”建设大局。

三、贯彻落实《纲要》的实施步骤

第一阶段:2015-2016年,加快开展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基础性工作的步伐。建立健全信用建设组织机构,建成乐清市信用信息交换共享平台,建立和完善相关的地方性政策和配套管理办法,制定出台《乐清市企业信用信息管理办法》

《乐清市企业信用联合奖惩办法》和《乐清市诚信红黑榜发布制度》等一系列涉及信用建设的政策制度,完成《乐清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2016-2025年)》编制工作,使我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政策制度健全,推进有序。

第二阶段:2017-2019年,初步建成适应我市实际的社会信用体系。初步形成完全市场化的征信服务行业,提高信用信息共享程度,所有镇街和部门都建立信用记录采集制度,信用记录能统一归集到市信用信息共享系统,并与国家、省和温州市平台互联互通。完成信用信息数据交换共享平台的企业化运作模式,扩大全社会对信用产品需求范围,提高应用水平。建立较为成熟的个人信用评估体系并发挥作用,形成比较规范的社会信用约束机制和惩戒机制;完善政府对信用市场的监督和管理。

第三阶段:2020年,基本建成比较健全的现代社会信用体系。以信用信息资源共享为基础的覆盖全社会的征信系统基本建成,信用监管体制基本健全,信用服务市场体系比较完善,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全面发挥作用。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司法公信取得积极进展,市场和社会满意度大幅提高。全社会诚信意识普遍增强,经济社会发展信用环境明显改善,经济社会秩序显著好转。

四、贯彻落实《纲要》的措施保障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有关部门要增强主动性、责任感和紧迫感,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求真务实、注重实效,全面落实《纲要》提出的各项重点任务和政策措施。

(一)全面推进,重点突破。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有关部门要认真组织学习《纲要》,深刻领会《纲要》主要内容,按照《纲要》确定的发展目标和重点任务,狠抓工作落实。要结合本镇街、本部门实际,从解决当前最紧迫、最突出、最重大的问题入手,采取有力措施,集中力量率先突破,带动《纲要》全面实施。

(二)加强领导,统筹推动。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有关部门要加强对《纲要》实施的领导,明确专门机构,负责推动和督促《纲要》落实;要抓紧研究制定《纲要》实施细则和具体工作方案,深化细化各项目标和任务并逐级分解;要结合“十三五”规划编制,组织制定信用建设重点领域专项规划,并报市信用办备案,联系人:杨建斌,联系电话:61880260。

(三)强化指导,狠抓落实。市信用办要按照《纲要》确定的总体目标和发展重点,制定落实《纲要》的具体意见,指导督促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有关部门做好有关规

划编制、政策实施、体制机制创新等方面的工作。

 

乐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6月30日

 

抄送:市委、人大、政协办公室。

乐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6月3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