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精准对接精准服务”支持特种设备产业发展的意见》
|
一、制定背景 特种设备是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设备设施,特种设备产业是现代装备制造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支撑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重点产业。我省是特种设备制造和使用大省,特种设备产业具有较好的发展基础和条件。加快推动特种设备产业发展,对促进我省经济转型升级,实现科学发展、安全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意见》明确,按照“创新驱动、市场引领、集聚发展、转型升级”原则和“精准对接、精准服务”要求,以龙头企业和重点领域(项目)为突破口,加快科技进步,加大政策扶持,加强名牌产品培育,完善与延伸产业链,推动产业集群发展。重点解决我省特种设备产业存在的企业自主研发创新能力不强,产品附加值低;产业结构不合理,产业链分工协作不紧密,产品同质化严重;缺乏具有核心竞争力的国内外知名品牌,市场占有率不高等突出问题,实现由特种设备装备制造大省向制造强省转变。 二、政策措施 《意见》按照“育新、抓大、扶小”和“精准对接、精准服务”的工作要求,确定以锅炉、压力容器、电梯和起重机械等特种设备制造为重点,实施分类提升发展;通过培育重点企业研究院、培育技术人才、培育名牌产品、开发自主技术、打造龙头企业、构建重点产业链等措施,实现发展目标。 (一)重点支持特种设备龙头骨干企业做优做强。 1.帮助符合条件的企业申报特种设备省级重点企业研究院,落实省级有关补助政策。 2.加强对特种设备制造企业的“浙江制造”品牌培育,优先支持优势龙头企业列入各级“三名”试点培育名单、参评各级政府质量奖。 3.对特种设备龙头企业承担或参与(前三位起草单位)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给予一定的财政奖励或支持。 4.助推国家级产业孵化和研发机构、现代金融对接特种设备制造企业,支持和引导重点企业参与产业并购。 (二)着力构建现代特种设备制造产业集聚区和重点产业链。 1.重点支持杭州、宁波、湖州、嘉兴电梯及零部件,杭州、嘉兴、金华锅炉等产业集聚区发展,建设特种设备整机及配套零部件、材料、软件等产业链完善的高新技术产业基地。 2.对优势龙头企业开展协同创新、协同制造的科技型、成长型中小企业的主导产品申报浙江名牌的,不受销售产值限制。支持特种设备制造产业集聚区打造区域品牌。 3.加快特种设备产业集聚区公共服务平台、生活配套设施等基础设施建设。 (三)加强特种设备专业人才培养。 1.在锅炉、压力容器、电梯、起重机械四个专业领域,每年在省内高校、科研院所和检验检测机构组织一批35岁左右的青年科技人才,到相应的特种设备省级重点企业研究院或重点企业工作。 2.支持重点企业研究院引进行业紧缺的海外工程师,并落实相关省级补助。 3.在省内高校和中等职业学校试办电梯、无损检测等特种设备专业,加强校企合作,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四)优化企业生产经营环境。 1.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纳入“浙江制造精品”和《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特种设备。 2.在税务方面,税务部门加大税务服务,提高企业税务风险管控能力,降低企业税收遵从成本;推动特种设备合同能源管理,落实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3.在行政许可审批方面,省级办理的特种设备行政许可审批事项下放至设区的市或重点县(市),市级办理的特种设备相关行政管理事项下放至县(市、区)。同时,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维护公平、公正的特种设备市场秩序。 (五)建立实施“精准对接精准服务”帮扶制度。省级层面建立由省质监局、省经信委牵头的特种设备产业发展协调机制。针对我省特种设备企业的发展优势、瓶颈和亟需解决的问题,遴选出重点企业、项目、品种,明确分类帮扶重点,做到向社会公开,实施精准对接、精准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