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市属国有企业功能分类的通知
发文时间:
2015-06-16 00:00:00
发文机构:
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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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根据《中共温州市委温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若干意见》(温委发〔2014〕46号)精神,市属国有企业要按照功能类、公共服务类和竞争类三种不同类别进行功能划分,按不同类别在投资任务下达、发展战略定位、领导机构设置、劳动用工、业绩考核、薪酬发放、工资总额管理等方面采取不同管理模式。市属国有企业的功能分类一般执行3年,3年后可根据企业职能变化和改革发展实际适当调整。为理顺国资管理体制、进一步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各市属国有企业功能分类公布如下。
市属国有企业的所属企业功能分类由市属国有企业研究决定,报市国资委备案并由市国资委统一发文公布。各市属国有企业要紧紧围绕自身功能定位,突出主业,优化资源配置,打造优质产品、品牌和服务,促进国有企业可持续发展,不断提升服务温州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为温州“赶超发展、再创辉煌”做出积极贡献。 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6月1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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